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
2021-11-22 发布者:深圳建安各股东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深圳市建安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,深圳市建安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9:00召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拟提请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事项
1.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;
2.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。
二、本次会议议案的沟通情况
1.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人员推荐的事项已经特区建工集团2021年第28次党委会、建安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职工董事人选已经建安集团第四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;
2.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人员推荐的事项已经特区建工集团2021年第28次党委会、建安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职工监事人选已经建安集团第四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
三、出席会议人员
1.公司股东;
2.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;
3.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。
四、表决方式
股东出席股东大会,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;股东大会作出决议,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。
五、会议登记办法
1.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即日起至12月7日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。
2.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,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。股东未出席会议、又未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的,视为放弃本次会议表决权。
3.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股权证明;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、自然人股东股权证明。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;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其它事宜,请与董事会秘书联系。(联系人:胡丰翔,联系电话:83133022,13828803690)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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